房屋因買賣、繼承、贈與取得,成本費用計算大不同

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應以房屋轉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購買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屋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可扣除之成本及費用如下:

(一)買賣取得:包括取得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及移轉房屋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二)繼承或贈與取得:包括繼承或受贈時據以課徵遺產及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移轉房屋時支付之一切必要費用。

國稅局說明,在成本計算方面,出售房屋如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是以繼承或受贈時據以課徵遺產及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不同於買賣取得之房屋,是以原始取得成本為計算基準。因繼承或贈與取得之房屋,其成本原應為零,但為避免已課徵遺產及贈與稅的價值重複課徵所得稅,所得稅法乃規定於計算其財產交易損益時,得減除繼承或受贈時該房屋的時價,而該時價即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所規定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師房屋正朝向「華人市場美式經紀制度第一品牌」發展的過程中,為滿足高總價客戶群多元化的住宅需求,在大台北的南區設立了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在我們努力的耕耘下能帶您深入瞭解木柵景美新店地區各個知名住宅及社區,並提供您不動產終身顧問的服務,位於「台北後花園」之稱的文山及新店地區,區內公園綠地多、學校多,環境單純的優點,有康橋再興靜心中小學及政大世新等大學的薰陶下環境及人文素養都非常高,更在喧鬧的大台北地區裡還可以自在享受樂活與慢活的生活步調。
詳情請洽: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 (02) 2937-5499 
                   (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2032/房屋因買賣、繼承、贈與取得,成本費用計算大不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師房屋-文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