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後年上路 奢侈稅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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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雯涵/綜合報導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拍板定案,最快將在2016年實施。財政部長張盛和已向府院簡報修法方向,房地資本利得確定將分開計稅,稅率最高可能達45%。長期持有房產達10~20年以上,將給予減徵優惠,而僅1戶自用住宅者享有免稅優惠,屆時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奢侈稅將同步停徵。

據今日出刊的《經濟日報》報導,財政部預定年底提出修法案,而據房地合一制修法原則,房產交易利得將採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並行課徵的雙軌制。房地合一按實價計算的交易利得,在課徵所得稅時,可扣除土地持有期間的漲價數額,再以餘額課徵所得稅,免除土地遭重複課稅問題。

此外,房地合一制將把房產交易利得與薪資、股利等其他綜合所得「分開計稅」,但仍合併報稅。分開計稅的稅率會依交易利得高低「分級課稅」,稅率最高可能達45%,視評估報告結果後再決定。

針對名下僅有1戶自用住宅者,出售自用住宅未來不必再繳所得稅。財政部傾向另設排富門檻,房價逾3,000萬元以上、大面積住宅等,即使符合1屋條件,也不在免稅之列。另外長期持有房產10~20年以上者,將給予減徵優惠,持有愈長、減徵率愈高,減徵率最高9成以上。

房地合一新法最快後年(2016年)實施,因此2017年5月申報2016年的售屋所得時,不論取得年度為何,新法施行後出售房產者,即須按實價課稅。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對一般民眾有保障。2016年新法上路後買賣成本將大幅提高,對投資客影響較大,但是否能有效抑制炒房仍需觀察。

張旭嵐分析房地合一上路對雙北及桃園等區房市影響較顯,主要以低總價、小宅等產品為主,估計3千萬元以下物件銷量和選擇都將增加,一般小資家庭選擇性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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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11/46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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