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預售屋 換約當年度報稅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3)日表示,買賣預售屋時若分年度支付買賣價款時,應
按支付尾款當年度申報所得,但若尾款交付日期不明,則須在買賣雙
方「換約」當年度,以獲取增值利益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所得稅。
 
官員提醒,買賣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須在換約當年度認列全額損益
,由於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賣方如果賺得多,以其他所得項目併計
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能適用不同級距所得稅率,稅賦因此增加。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由於預售屋尚未建造完成,建商出售給個人
,個人再賣給第三人時,因不動產沒有完成過戶,再轉售的就不是不
動產本身,而是一種權利,轉售預售屋的個人,獲取的增值利益要按
其他所得課徵所得稅。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買方通常會分次支付價款,若是以分期付款的
交付日當年度認列所得,將產生單一交易,一筆所得因在不同年度收
取價款,而分年認列損益情形。
 
官員指出,由於個人出售預售屋時,並未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
,買賣雙方若分別在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基於同一筆交易的損益
,不宜分割於不同年度課稅,因此財政部規定,以交付尾款的日期當
年度,為其財產交易所得的歸屬年度。不過,由於預售屋買賣是建立
在買賣雙方契約關係上,其支付尾款時間,通常只有買賣雙方及建商
才知道。
 
為避免課稅上爭議,財政部發布新解釋令,在尾款支付日期不明時,
以買賣雙方到建設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異動當年度,作為所得歸
屬年度。
 
 
 
 

師房屋正朝向「華人市場美式經紀制度第一品牌」發展的過程中,為滿足高總價客戶群多元化的住宅需求,在大台北的南區設立了大師房屋文山及華城營業處,在我們努力的耕耘下能帶您深入瞭解木柵景美新店地區各個知名住宅及社區,並提供您不動產終身顧問的服務,位於「台北後花園」之稱的文山及新店地區,區內公園綠地多、學校多,環境單純的優點,有康橋再興靜心中小學及政大世新等大學的薰陶下環境及人文素養都非常高,更在喧鬧的大台北地區裡還可以自在享受樂活與慢活的生活步調。
詳情請洽: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 (02) 2937-5499  
(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的部落格 的頭像
大師房屋-文山

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的部落格

大師房屋-文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