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起來!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可退回已繳土增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買賣雙方因故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如尚未至地政事務所辦竣土地產權登記,可於契約解除之日起5年內,檢附證明文件向原申報稅務機關申請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辦理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時,需檢附申請書、原申報移轉契約書正本、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稅單正本(如遺失需出具切結書)及買賣雙方解除契約協議書,並請注意撤回申請書所蓋買賣雙方之印章,須與原申報書之原留印章相符。另可一併提供退稅帳戶資料,以利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您指定的帳戶,迅速又安全哦!

至於尚未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解除契約案件,亦需向稅務機關辦理撤回申報,以避免因稅單未註銷而形成欠稅之情形。

 

 

 

 

 

師房屋正朝向「華人市場美式經紀制度第一品牌」發展的過程中,為滿足高總價客戶群多元化的住宅需求,在大台北的南區設立了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在我們努力的耕耘下能帶您深入瞭解木柵景美新店地區各個知名住宅及社區,並提供您不動產終身顧問的服務,位於「台北後花園」之稱的文山及新店地區,區內公園綠地多、學校多,環境單純的優點,有康橋再興靜心中小學及政大世新等大學的薰陶下環境及人文素養都非常高,更在喧鬧的大台北地區裡還可以自在享受樂活與慢活的生活步調。
詳情請洽: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 (02) 2937-5499 
                   (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2483/筆記起來!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可退回已繳土增稅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大師房屋-文山 的頭像
大師房屋-文山

大師房屋文山營業處的部落格

大師房屋-文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