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利多!安一路延伸至安泰路計畫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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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興建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玫瑰路至安泰路段計畫正式啟動,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安坑一號道路延伸安泰路的道路用地都市計畫變更已自2015年3月19日起發布實施,後續將由工務局進行道路用地取得及興建工程,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安坑一號道路玫瑰路至安泰路段將改善安坑地區交通系統,並可提供未來捷運安坑線系統路廊,讓安坑地區的民眾回家的路更為順暢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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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區買賣土地,別忘繳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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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土地參與重劃,重劃後應分配土地面積,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2條規定,視為其原有土地,嗣後出售時,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奢侈稅)條例規定計算持有期間,自土地所有權人原取得參與重劃土地之日起算,其餘超額分配土地及向重劃會價購增配土地,其持有期間自重劃分配結果確定日(即重劃分配公告期滿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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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增為5萬戶,符合資格者皆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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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內政部2015年3月11日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2015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依據行政院核准通過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租金補貼計畫戶數5萬戶之目標,地方政府出席踴躍且會中皆表示將全力配合再增加自籌經費,內政部將儘速彙整各地方政府增加之戶數,希望2015年租金補貼戶數可達計畫目標,儘量使符合申請資格者都能領到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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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紅出爐!「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奢侈稅11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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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為利徵納雙方遵循,財政部於2015年2月5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404514520號令,核定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下稱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確屬非短期投機」排除課稅之下列11種案件類型,並自2015年1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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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記住!夫妻贈與土地可不課徵增值稅但並非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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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並非以夫妻贈與時之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而是以該土地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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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起來!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可退回已繳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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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買賣雙方因故解除土地移轉契約,如尚未至地政事務所辦竣土地產權登記,可於契約解除之日起5年內,檢附證明文件向原申報稅務機關申請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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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地政三合一櫃檯,實價登錄一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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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自2015年3月9日起,將實價登錄申報收件櫃檯併入三合一櫃檯(登記、測量案件及謄本收件櫃檯),民眾可以一次辦理所有業務,節省洽公重複等候的時間,歡迎各位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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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損益!出售受贈取得財產2種計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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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吳小姐詢問:2014年度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應如何申報所得稅?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受贈取得房屋,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2款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又時價之認定,係以受贈與時據以課徵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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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起來!五星計畫+繁星計畫,新北房地產繼續發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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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2015年3月10日市政會議以「用心在改變,幸福看得見」為題,提出新北「五星計畫」的成果,以及未來「繁星計畫」的新展望。報告內容包括新北積極辦理的各區整體開發案成果,以及開發收益回饋建設地方公共設施,並提及未來整體開發與社會住宅將併同推動,以實現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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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叮嚀!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戶籍別亂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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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稅捐機關表示,因換屋符合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並已向稅捐機關申請重購退稅的民眾,須留意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土地所有權人等之戶籍,除因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遷出重購地或未設籍於該地外,因其他原因而無戶籍時,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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