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淹水屋敗訴 女落髮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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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孫英哲╱連線報導】

彰化女子林佳璇去年買透天厝,鄰居提醒才知當地會淹水,怒控詐欺
,一審以賣方隱藏重大交易資訊,判刑四月,房仲不知情無罪,昨二
審改判指林女無法證明淹水致房屋曾損害修繕,不符隱瞞「交易重大
資訊」要件,判賣方、房仲無罪定讞,林女氣得剃光頭控訴判決不公

林女昨聽判後激動問法官「為何這樣判?」法官僅回稱:「交代在判
決書。」林女指她沒錢請律師,法官連賣方都改判無罪,無法接受,
她一路哭回彰化,氣到剃光頭髮向媒體哭訴:「我沒有辦法以死抗議
,這樣媽媽會傷心,只好將女人的第二生命頭髮剪光抗議。」林女說
她月薪才三萬,得養父母養女兒,好不容易買房,卻落得為官司愁煩
、暴瘦二十幾公斤。

高分院:可受公評
台中高分院表示:「法官已查證、還原買賣情形,判決可受公評。」
賣方胡淑燕昨對判決表示「開心」,房仲盧豊茗則說對屋況沒隱瞞,
很高興獲判無罪。

林女指出,去年二月以二百四十八萬元買下透天厝,請木工在一樓做
一間孝親房、舖木地板,鄰居提醒當地夏天如下雷陣雨逾半小時就會
淹水入屋,不適合做木地板,林女後來發現該屋因淹水,胡女領過多
次災害救助金卻未告知。

避重就輕稱沒漏水
林女提告,指簽約時曾問過胡女房子會不會淹水,胡女避重就輕稱沒
漏水,房仲則保證日後如有問題會幫忙處理,而仲介公司提供的「不
動產現況說明書」只提到「有無因為火災而造成的損害修繕」,刻意
省略「(或)其他天然災害」。但胡女、房仲都說林女沒問淹水;房
仲並指「現況說明書」的內容是整批印製無故意篡改。

恐涉「不作為詐欺」
法官傳喚代書及另名房仲,均證稱林女沒提問淹水問題,且根據內政
部相關規定,建築物如受有天然災害,還要發生「損害及修繕」才屬
交易的重大資訊,胡女雖曾領過五千元、四萬元不等的災害救助金,
但林女無法證明該屋曾因此造成如地基掏空等損害或因而修繕,所以
不算交易重大資訊,改判林女全面敗訴。

律師徐承蔭表示,房屋淹水會影響交易價格和意願,屬重大資訊,賣
方未主動告知應涉觸「不作為詐欺」。

購買中古屋 注意事項
●多次看屋,最好白天及晚上都去,以確認屋況
●可在連日大雨後前往看屋,察看是否漏水
●移開屋內可搬動家具,察看是否隱藏瑕疵
●核對建築平面圖是否有增建違建
●向鄰居打探屋況、有無糾紛、是否為凶宅
●注意買賣合約是否有瑕疵擔保責任及保固條款
●驗屋從嚴,瑕疵限期修繕才點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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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04/3548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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