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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公共宅申請踴躍 4月底公開抽籤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捷運龍山寺站等4處捷運聯開公共住宅共570戶,已於2015年4月21日截止受理,都市發展局表示目前已經收到市民申請案計2千餘件申請案,後續尚有24日已前寄出之申請書陸續送達,該局將彙整申請文件後於2015年4月29日及30日(星期三、四)下午2時在「台北市立圖書館」地下二樓演講廳(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地下2樓)舉辦配租順位電腦公開抽籤。
都市發展局林洲民局長指出,此次招租的4處捷運聯開公共住宅將至少保留10%給具特殊身分申請人,因此在4月29日先進行特殊戶抽籤,當天抽籤結果未列為前57順位之特殊戶將與台北市一般青年族群或未設籍台北市而於台北市就學、就業者併同於4月30日進行第二階段抽籤,第二階段抽籤進行時為照顧特殊戶及嘉惠設籍台北市之青年族群,將以增加籤數方式提高中籤率。
林洲民表示,為求本次抽籤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現場將邀請資策會及律師等社會公正人士共同監籤,歡迎申請民眾前往抽籤現場參觀。此外,抽籤現場實況亦於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gov.taipei/)同步播放,無法到場的民眾可以透過網路收看抽籤情形。抽籤結果將於當日晚上8時前於都市發展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申請人可上網查詢。抽籤作業結束後,該局將依各基地、房型抽籤配租順位進行資格複審,合格者將可於5月下旬辦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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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重要!銷售二親等持有逾2年受贈不動產,免徵奢侈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所有權人銷售自二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屬非短期投機類型之一,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依據2015年1月7日新修正公布之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規定,對於銷售房地「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奢侈稅之案件類型之概括規定,授權財政部以行政函令核定,並可追溯適用於未核課確定案件。
本市甲君於2011年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高雄市房地,未依規定申報及繳納特奢侈稅,經該局查獲甲君出售前開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房地時,其另持有其他2戶房地,不符合免課奢侈稅範圍,乃依行為時該條例規定,以其銷售價格按稅率10%,課徵奢侈稅420,000元外,並裁罰1倍罰鍰420,000元。
甲君主張該房地係母親2004年買賣取得,並於2010年間贈與給他,因欠缺資金周轉,方出售該不動產應急,並非短期投機炒作賺取暴利,不應課徵奢侈稅。嗣財政部2015年2月5日台財稅字第10404514520號令釋,認定納稅義務人銷售自二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核屬非短期投機之免稅範圍,免課徵奢侈稅,且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都有其適用,是該局重新審視甲君奢侈稅核課案件,發現系爭房地自其母親2004年間取得至2010年間贈與為止,已超過2年,符合財政部2015年2月5日令釋,非屬短期投機之免課奢侈稅,且屬未核課確定案件,乃主動依前揭令釋規定,註銷甲君奢侈稅補稅及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經濟環境變遷迅速,契約行為態樣頗多,法律規定自難一一列明,故先進國家常以法律授權範圍內,以發布行政命令方式予以規範。有關奢侈稅課稅爭議,政府為回應社會期待,前以2015年1月7日新修正公布之奢侈稅條例,授權財政部以行政函令方式,只要認定非屬短期投機即可免課奢侈稅,並可追溯適用於未核課確定案件;民眾亦應注意法令修訂內容,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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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謹慎!房屋稅開徵囉!請注意重大變革!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2015年房屋稅即將開徵,開徵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故順延至6月1日。繳款書於4月24日寄發,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請就近至鄉(鎮、市)公所或至稅務局總局、分局申請補發稅單並請儘快完納稅款。
稅務局表示: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
1.民眾可自4月25日零時起至6月3日當日24時前,持稅單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連鎖超商(限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或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繳納。
2.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轉帳或信用卡等方式完成繳稅。以上繳稅方式除「信用卡」須依發卡銀行規定是否負擔手續費外,其他方式均免手續費,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3.民眾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將自動匯入至繳稅服務網站,只要填寫信用卡卡號或活期(儲蓄)存款帳號,即完成轉帳繳稅。
4.納稅人請留意,2015年6月2日至6月3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特別說明,因2014年房屋稅有三項重大變革,2015年房屋稅有部分調升:
1.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住家用房屋稅率區分為自住仍維持1.2%及非自住為1.5%稅率,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等使用之房屋稅率由2%變更為3%。
2.房屋稅地段率調整,各鄉、鎮、市部分街路及區域依各地段繁榮程度調整,有部分調升或調降情形。
3.重新評定各構造房屋標準單價,各項結構皆有調升情形,新標準單價僅適用2014年7月以後新、增、改建設稅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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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便利商店代收國有不動產租金及補償金繳納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國產署表示,為提供國有不動產使用人更多元繳款管道並提高繳款便利性,預計自2015年7月1日起新增統一(7-eleven)、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等代收通路,全國便利商店據點約10,154家,24小時全年無休服務,且不收手續費,國有不動產使用人將能更輕鬆便捷地完成繳款。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目前國有不動產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收繳方式,除了到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臨櫃繳款外,還可到全國各地郵局劃撥、到金融機構臨櫃跨行匯款、以銀行自動櫃員機(ATM)、網路銀行或電話語音轉帳、上網至e-bill全國繳費網繳款。
國產署為增加多元繳款管道,在2015年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程序委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整合各代收通路系統,並將代收金額及資料檢核後送國產署,便於該署辦理解繳國庫作業,同時增加便利商店等繳款通路,預計2015年7月起寄發的繳款通知書即印有可到便利商店等繳費的條碼,民眾可持應繳金額2萬元以下之繳款通知書到全國便利商店、農漁會信用部、農業金庫等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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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期實價登錄資訊4/16開放查詢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自2015年4月16日上午8時起,開放查詢2015年3月31日前已完成申報登錄之案件資訊。本期新增可查詢之案件共計約有5千餘件,累計可查詢之成交案件資料已有106萬5千餘件。
內政部表示,本年3月份下期(即3月16日至31日)完成登錄揭露約5千餘件,包括買賣案件5,026件、租賃325件及預售屋207件。自2012年10月16日開放民眾查詢交易案件登錄資訊至今,可查詢之成交案件資料累計已有106萬5千餘件,網站訪客已超過4,880萬人次。
另配合行政院政府資料開放(open data)政策,自2013年7月1日起已於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及「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data.gov.tw/)提供免費下載發布當期之實價登錄資訊,累計至本年4月13日止,計有21萬9千餘人次下載。
內政部表示,期望藉由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登錄資訊之累積發布與對外提供查詢,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不動產價格哄抬,使房地產市場發展更為健全,逐步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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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提醒!北市房屋稅稅率調整,有異動應即時申報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已修正公布該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該市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依納稅人持有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額將較自住房屋增加1倍至2倍。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說明,本次修法除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外,另供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房屋稅率由2%調升為3%;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未經核准而改變為其他用途者,均按房屋稅條例第5條所定各項用途的最高法定稅率課徵房屋稅;又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則按使用執照所記載用途或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認定,分別以非自住的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2.4%、3.6%)或非住家用房屋稅率(2%、3%)課徵。至於營業用房屋的稅率則維持3%未調整,供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使用房屋稅率亦維持2%未調整。
該處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依據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適用不同的稅率,並按月計算稅額,如使用情形或持有自住、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戶數變更,其變更日期在當月15日以前者,當月份即可適用變更後的稅率;如變更日期在16日以後,則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的稅率。納稅人應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所屬各分處申報,以維護租稅權益。
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表示,房屋稅會受到倍數調升的幾個主要因素,包括2014年7月之後的新案、認定高級住宅、以及非自用等三大要件,任何一項都會帶來二到四倍不等的加乘效應,層層疊加的結果之下稅負額度顯得相當可觀。尤其當持有多戶住宅的富人,若剛好又購入2014年7月以後交屋的新豪宅,5月份將面臨6~7倍之多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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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台北!透過「公共住宅計畫」三部曲來達成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宜居台北部分最重要的就是透過「聯開宅出租、中繼住宅、公辦都更」的公共住宅計畫三部曲,達成在4年內完成2萬戶、8年內完成5萬戶公共住宅的目標,來解決在台北居住不易的問題。
柯文哲表示,百日新政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重建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因此在他上任3天內即拆除忠孝東西路公車專用道,1個月內成立廉政透明委員會,進行5大案調查;積極盤點市有空地,籌劃公共住宅;成立統一發包中心以及完成226專案的違建拆除。
柯文哲特別以226專案為例,指出這項專案能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人民發現政府是玩真的,所以違建戶自己動手拆違建,另一個原因是事前有相當完善的規劃,透過跨局處合作能力,完成這項任務。
在城市再造的部分,接續推出「東區門戶計畫」、「西區門戶計畫」、「廣慈、南機場開發計畫」等,也都獲得外界正面的迴響。柯文哲指出,完成百日新政的階段目標後,下一階段就是在4年內把台北市打造成「智慧、魅力、宜居」的城市。
他進一步說明在「智慧城市」方面,將推動大眾運輸工具的整合,目標是希望把大眾運輸工具的使用率提升到70%,尤其台北捷運路網已初步完成,下階段就是推動高難度的公車路網整合,而公車按里程數收費也已是既定政策。此外還包括政府服務的整合、成立道路及管線管理中心及智慧城市委員會、全面開放政府資訊、讓公共設施能作為智慧綠能產品的實驗場域,以及在2015年底前讓i-voting能更精確的反映真實民意。
在「魅力台北」的部分,柯文哲希望把握辦好2016世界設計之都、2017世大運機會,讓台北脫胎換骨;此外還有台北機廠、建國啤酒廠的古蹟再生與活化、台北天際線的再造、四大河系整治、台北藝術中心及北部流行音樂新落成啟用以及第二美術館的興建。
在「宜居台北」的部分,將針對與民眾切身相關的食、醫、住、行四個生活層面,提出具體對策,像是家長高度關心的營養午餐問題,他就要求教育局把所有SOP都放在網上,他自己也上網看過,覺得寫的蠻完整的。他認為透過這種方式不保證沒有問題,但至少問題一出來,就能馬上解決。
此外,宜居台北部分最重要的就是透過「聯開宅出租、中繼住宅、公辦都更」的公共住宅計畫三部曲,達成在4年內完成2萬戶、8年內完成5萬戶公共住宅的目標,來解決在台北居住不易的問題。其中,中繼住宅的部分會在最短時間開始興建,並優先提供公辦都更住戶居住,來加速公辦都更的速度。
柯文哲更強調,要從50年後的台北來思考現在的政策,像是2050年的社會福利系統應該怎麼做,才能讓台北市民健康宜居、幸福有感,這都是市府團隊現在在思考的事。他也表示,在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和第三跑道能夠提早完成的前提下,他是主張松山機場的遷建。他知道這是很龐大的工程,需要中央和桃園市政府配合,但只要松山機場遷建,現在台北市許多的問題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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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辦理!都更聽證有成效 保障權益進一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為因應2013年4月司法院大法官第709號解釋,辦理都市更新程序少了聽證,缺乏正當行政程序部分。新北市政府已於2013年11月發布「聽證程序作業要點」,隨後並於2014年4月參考內政部發布「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後修正本要點。自2013年7月來已舉辦51場聽證會,透過言詞答辯的互動式會議落實都市更新程序正義。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王玉芬表示,目前新北市審理都市更新程序是於公開展覽期間,先舉辦公辦公聽會收集民眾意見,再經都市更新委員專案小組審議收斂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各項議題後,再舉辦聽證,並併同聽證紀錄提送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而透過聽證,讓實施者與民眾相互詢答方式,恰可協助釐清爭議所在,並可提供雙方一個解決紛爭溝通橋樑,讓都更案能更加圓滿。
事業科程靜如科長表示,聽證除了是雙方溝通表達的平台與機會外,也可讓都市更新的審議更了解民眾的心聲,作為最後的裁決,進而保障權益。當有爭議案件需要釐清爭議點及處理時,因新北市的聽證是由都更審議委員出席聽審,全程有專家學者在場聆聽,讓民眾的聲音得以透過出席委員傳達,讓在場的委員能確確實實接受到,進而發揮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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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開發!柯市府啟動閒置公有土地開發利用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北市府於2015年4月8日召開公有土地規劃開發案記者會,針對市議會舊址、URS21基地及內湖之心等公有土地之未來規劃開發利用,作初步的說明。財政局表示,上述三宗基地除URS21基地採都市更新加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外,其餘二宗基地均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各開發基地基本資料、相關開發內容及開發效益,該局說明如下:
一、市議會舊址暨周邊市有土地開發案:基地為中正區公園段三小段1地號等20筆市有土地,土地總面積合計9,156平方公尺,位於中山南路及青島西路及公園路區塊範圍內,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文化觀光專用區及第四種商業區,周邊商業辦公大樓林立,周圍地區含括運輸、商業、行政及教育等機能,土地使用多元化、經濟價值高,觀光活動強度密集。未來市議會舊址開發後部分樓層將打造成為台北願景館,並納入考棚行署紀念碑,中高樓層則作為商辦及旅館使用;預計2015年底完成土地處分程序後,即可於2016年辦理設定地上權案公告招商。本基地預估可收取開發權利金約63億元。
二、URS21基地開發案:基地位處民生東路一段21號,土地面積8,081平方公尺,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商四特,因基地臨路寬度不足,法定容積僅有480%;本基地開發未來會將原中山配銷處建物原址保留,持續作為創新實驗中心及文創札根基地,另以變更都市計畫方式於基地鄰永盛公園側留設12M寬之道路,將容積實現至原商三法定容積560%;本基地依都市計畫法指定劃設為更新地區後,並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預估可收取權利金應可達到國產署設定之目標33億元以上。
三、內湖之心開發案:基地座落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2、3、6、6-1及7地號等土地,面積17,542.15平方公尺,臨瑞光路、港墘路及洲子街,土地使用分區為產業支援設施用地及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400%。未來基地將規劃作為創新交流與展示平台、創業育成基地與產業創新中心構想等功能,運用內科園區既有產業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家創新創意交流激盪與相關支援,營造園區為企業與創業者共存共榮的環境,強化園區創新創業能量並提升創意落實的可行性。本基地預估2015年底前完成「設定地上權」先期規劃及可行性評估,同年完成議會同意處分程序,2016年辦理公告招商,估算設定地上權開發之權利金約43億元。
財政局並透露,該府未來各類土地開發案,將採公開透明機制,並以符合台北市最大利益為考量,加速閒置土地的利用,積極開拓本市財政收入,挹注台北市公共住宅所需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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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基桃宜跨域地政合作,為民眾服務多更多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宜蘭縣政府等4縣市合作辦理跨縣市代收件服務,自2015年4月10日起擴大服務範圍,新增「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檔案應用(複印公文、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人工登記簿謄本」、「代理人送件明細表」、「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等7項跨縣市代收件服務項目。
民眾可就近選擇合作縣市的地政局/地政事務所辦理案件之代收及核對送件人身分服務,除解決當前因工作繁忙無法親赴登記機關送件困擾外,也省下往返兩地的金錢支出與時間耗費。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為使民眾不受轄區限制達到跨縣市便利洽公目的,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基隆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宜蘭縣政府等4縣市,先於2015年3月2日起合作辦理「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案件」辦理跨縣市代收件服務,廣獲民眾熱烈迴響,為強化跨縣市合作效能,並提供更便捷的地政服務,自2015年4月10日全面擴大合作項目,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若代收案件有需補正事項,仍請民眾依管轄登記機關審查結果辦理,至於應繳納之地政規費將待轄區登記機關審核無誤後,通知利用ATM轉帳或匯款機制繳納。若民眾對代收服務有任何疑問,可逕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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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所得!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申報所得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財政部表示,各地區國稅局業於日前訂定2014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並報經該部備查。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財產租賃所得應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惟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另外,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亦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準此,各地區國稅局每年均調查其轄內房屋及土地之租金情況,訂定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2014年度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維持2013年度之標準,依土地申報地價之5%計算。房屋租金標準則分為住家用及非住家用2個部分,2014年度各地區住家用房屋租金標準,經各地區國稅局實地調查後,亦維持2013年度標準;非住家用(含營業用)之租金標準,則由各地區國稅局蒐集資料並實地調查後,按各區域繁榮程度及實際租金情況,酌予調整訂定。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如有租賃所得,應依法辦理申報,前開標準係針對個人未申報財產租賃所得或所申報之財產租賃所得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等情形時,稽徵機關據以調整租賃收入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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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地政局跨域合作再升級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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